外籍勞工新聞

1.申請白領外勞 護照影本檢附基本資料頁

發佈日期: 2012/04/20

針對雇主申請聘僱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應備文件,其中「外國人護照影本」要如何檢附?勞委會表示,僅需檢附基本資料頁即可,毋需檢附一整本護照影本。

勞委會說明,依「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」第7條規定,雇主申請聘僱外國專業人員應備相關文件,其中「外國人護照影本」除了特殊情形外(如需佐證外國人之入出境時間,需另檢附蓋有入出境章戳之護照內頁),僅需檢附護照內頁載有發照國別、外國人姓名、護照號碼、出生日期、發照日期、效期截止日期、照片及簽名等個人基本資料之頁面影本即可。

 

2.未登記工廠輔導 中市將擬自治條例

放寬部份申請條件 但無法申請外勞

發佈日期: 2012/04/20

 

經濟部輔導未登記工廠,受理補辦臨時工廠登記即將於6月2日截止,因涉及工廠管理輔導法的修法作業,目前尚無立委提案修法,因此輔導措施延長的可能性不高。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,目前已在研擬暫行自治條例,其中申請的條件,將比目前再放寬,另外也會延長受理申請的時間,讓更多未登記工廠可以納入規範。

 

不過,未來依暫行條例辦理登記、取得證明的未登記工廠,雖然可取得市府核發的登記證明文件,但與經濟部所核發的臨時工廠登記證仍有區別,無法持該證明文件申請引進外勞。經發局呼籲,符合申請資格的工廠,應儘速提出申請,爭取合法經營的機會。

 

經濟部受理工廠辦理臨時登記的期限即將於6月屆滿,完成登記的工廠必須在106年6月2日前取得合法土地及建物證明或遷廠,日前有議員反映時間倉促,廠商來不及登記,要求台中市政府提出相關配套措施。

 

工業科長陳麗珠表示,台中市現有列管未登記工廠有1,400多家,已登記家數則有317家,大部分申請通過的業者,行業別以中小型手工具業為主。經發局立場希望以輔導取代處分,至於未登記工廠的檢舉案件,會以重大公安威脅優先處理,以保障民眾安全。

 

近來因工業用地取得不易,許多未登記工廠無法合法經營,都是因為用地問題無法克服,目前台中市開發工業區,將規劃部份土地納管未登記工廠,以排除土地取得的障礙。

 

陳麗珠也說,這項輔導措施實施以來,許多廠商反映現行申辦條件門檻較高,因此經發局已研擬暫行條例,先克服可能與中央法規牴觸的困難,放寬部分申請條件,包括將設廠時間由法定的97年3月14日以前,擴大至100年12月以前設立者均可申請,草案預計近期出爐,將召開公聽會,最快6月公佈。

 

2012-05-04 15:07:47